導讀: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。”2月28日,杭州下沙開發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,女子何某泣不成聲……何某因在朋友圈售賣假名牌,將面臨審判。如今的朋友圈,早已被各種售賣包包、衣飾、零食的
發表日期:2019-08-28
文章編輯:興田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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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這是違法的。”2月28日,杭州下沙開發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,女子何某泣不成聲……何某因在朋友圈售賣假名牌,將面臨審判。
如今的朋友圈,早已被各種售賣包包、衣飾、零食的“微商”侵占。何某的案子被網友發到微博上,迅速登上微博熱門話題榜,多數網友大吐苦水。“在朋友圈做生意的,我都拉黑了!”、“打開朋友圈,到處都是賣包包、面膜,還真假難辨。”……
昨日,記者從杭州下沙開發區人民法院獲悉,何某今年36歲,下沙人,是個全職主婦。半年前,她看到廣州朋友在朋友圈賣包包,于是和廣州朋友合計,成了中間代理。何某通過自己兩個微信號,在朋友圈轉發各大名牌包包、手表和高檔化妝品的信息。然后,她再把顧客的需求發給廣州朋友,由朋友從廣州直接發貨給買家,何某賺取差價。
半年間,她在朋友圈銷售假冒商品價值共計11萬元。2013年12月,公安機關在何某住處查獲了假冒LV、CHANEL等24件商品。
2月28日,該案在下沙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,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,何某現取保候審在家。昨天,記者電話聯系上何某,但她拒絕接受采訪。
重慶錦揚(江北)律師事務所律師潘興旺表示,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,屬于“數額較大”,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銷售金額在25萬元以上的,則屬于“數額巨大”,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1 朋友賣給她的是假貨
江女士是江津人,在她的朋友圈中,有一個不太熟的朋友銷售名牌包。去年7月份,江女士花2000多元買了一個tory burch的包包,用了一段時間后,卻發現是假貨。
江女士說,自己在買這個包包時,對方標明是真貨。拿到包包后,她也認為是正品,于是沒有產生疑慮,也沒有去檢驗。即使用了兩個月后,包包內部拉鏈壞了,她也以為“很正常”。“得知是假貨后,我便回頭找這個朋友理論,但她卻不承認。”江女士說,這次購物經歷讓她大為失望,“以后不敢在朋友圈買東西了。”
解讀
賣家涉嫌消費欺詐
重慶錦揚(江北)律師事務所律師潘興旺表示,賣家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違反了《消費者保護權益法》涉嫌消費欺詐,買家可申請退一賠三。此外,賣家還涉嫌侵犯了他人的“商標權”。
2 買“高仿名牌”傷了腳
微信網友“笨笨”家住花卉園,是名85后女生。去年11月,她在朋友的微店上買了一雙prada“高仿”皮靴,花了近500元。“我知道那是高仿,但正品需要近萬元,我喜歡那個款式,覺得花了500元買的高仿,質量也不會太差。”
“收到的時候有膠臭味,穿上后鞋底很硬。”即使新鞋諸多缺陷,“笨笨”仍然試著“駕馭”了兩天,結果雙腳都很不舒服,起了泡,此后再也沒穿過。
解讀
“知假買假”不支持賠償
重慶錦揚(江北)律師事務所律師潘興旺告訴記者,網友明知道自己購買的是假貨,事后卻要求商家賠償,這種做法法律是不支持的。
3 標明“A貨”愿者上鉤
南岸區的廖先生今年25歲,從去年4月份起,他便開起了自己的微店,銷售名牌服飾箱包。昨日,廖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坦言,自己所賣商品中,大部分是A貨,少部分是正品。“不過,我都會明確地表明商品是A貨還是正品。”
“我朋友圈里面的人,大多數沒有買正品的消費能力,即使有能力,他們也不愿意在微店進行購買。”廖先生說,他能感受到“微店”的信任危機壓力。如今,廖先生已打算退出微店市場,“微店門檻低,競爭很激烈,而且現在對假貨的打擊力度大,我知道賣A貨有風險,所以打算退出。”
解讀
假貨“明買明賣”仍違法
重慶洛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段勤表示,從誠信的角度來看,賣家雖然明確表明自己的商品是“A貨”,不存在欺詐行為。但其售賣假貨,這一事實仍然屬于違法行為,一旦“東窗事發”,明買明賣的“誠信作風”并不能減輕其刑責。
4 微商代購仍有隱患
微信網友“sukiekyy”是名90后女生,家住江北區,愛好美食。從今年1月份開始,她也開起了微店,專賣日本代購零食。“sukiekyy”告訴記者,從開微店至今,自己一直賣的都是真貨。為建立自己的信用度,她會讓日本的朋友,在其采貨、打包、到港等過程中,拍圖發給自己。“sukiekyy”認為,雖然沒有正規手續,但自己能取得消費者信任。
解讀
代購行為或涉走私罪
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軍表示,如果網友在海外給朋友帶護膚品等,不是進行售賣,這種情況沒問題。但如果回國進行售賣,沒有向海關申報沒有交稅,這種情況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貨物、物品罪,偷逃關稅達5萬元以上構成犯罪。
聲音
微信購物認準權威渠道
昨日,記者采訪到騰訊方面相關發言人,對于微信購物如今面臨的“信用危機”,他認為,消費者應該首先認清微信購物的種類,然后認準最權威的渠道進行購物。該發言人表示,微信“朋友圈”是公開環境,不少賣家可以隨意發布商品信息。“這些商品渠道不一,真假難辨,就像逛街時遇到的地攤商品,很難監管。”
觀點
門檻低、成長快
微商賣家較“隨意”
資深互聯網觀察家、速途網研究院院長丁道師表示,微商之所以比正規網店更多“亂象”,是由于門檻低,一些商家的產品沒有經過正規流程檢驗,也不需要納稅,監管起來很困難,這就導致商家更加“隨意”。
另一方面,許多消費者也比較“寬容”。“由于是‘微商’,許多消費者并不太重視維權。”丁道師表示,“賣家應該警覺起來,‘微商’環境也受法律制約。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,盡量從正規的微商渠道購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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